【澳門晚報消息】2024年3月14日,司法警察局接獲一名內地女事主舉報,指月初應一名涉案內地女子要求出資予賭場客人賭博,但其後從未收到任何涉案女子所保證的本金和利潤,懷疑受騙故報警求助。
司法警察局博彩罪案調查處查知,女事主與涉案女子相識多年,於今年3月初,涉案女子聲稱認識在澳的有錢客人,慫恿事主共同出資予客人賭博,保證借出的款項必定保本及賺取金錢,女事主於3月13日將47萬港元現金交予涉案女子。
3月14日,涉案女子稱客人需要更多資金賭博,於是事主又多次轉帳,連同之前的47萬港元現金,總共給予涉案女子80萬港元。由於事主由始至終未收到過任何利潤,懷疑被騙,故帶同涉案女子前來本局報案。
司法警察局查悉,涉案女子所稱的客人根本不存在,而案中的80萬港元已被涉案女子全數輸清,司法警察局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將涉案女子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