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日前提出口頭質詢關注各分區詳細規劃工作。自2022年完成編制《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 》(下稱《總體規劃》)後,政府陸續為各分區制定詳細規劃,進一步細化城市空間佈局和功能定位。然而,現階段只完成了東區-2的詳細規劃草案的公開諮詢及總結報告,而按今年度施政報告的工作時間表,外港區-1、外港區-2及北區-1的詳細規劃預計要到2026年下半年才能完成,氹仔中區-2更要到2027年下半年才能完成。

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
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
    事實上,城市發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社會經濟、產業發展會出現進步與變化,而各區樓宇、街道及社區設施等則會持續老化,因此城市發展並不能停頓等待分區詳細規劃出台後再進行。舉例而言,《總體規劃》中列明外港區-1和外港區-2的規劃指引是建設 “濱水歷史旅遊軸帶”、打造綠色走廊、建立新的商業區及引入新的公用設施等;同時又屬於總規當中的旅遊娛樂區。這恰好與現時本澳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相配合。
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圖
    為此,政府在加快編制各分區詳細規劃的同時,在此前亦有必要積極推進各個公共部門及私人實體,在各分區包括都市更新、規劃條件圖、社區設施、文遺保育等方面的發展。確保城市發展不能停步,並能配合到《總體規劃》對各分區的用途,與正編制的詳細規劃中的空間佈局和功能定位。
    對此,黃潔貞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1. 現時《總體規劃》的18個分區中僅完成了東區-2的詳細規劃草案的諮詢,運輸工務司司長在去年底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中提到,東區2詳細規劃將於短期內公佈,請問現階段的進展為何?另外,司長亦表示其餘17個區的詳細規劃有太大及太多限制,請問何時能對其他編制中的分區詳細規劃進行諮詢,透過凝聚社會及不同持分者的共識,加快規劃的時程?
    2. 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及氹仔中區-2等詳細規劃分別在2026及2027年才能完成,請問當局在此前將如何在都市更新、規劃條件圖、社區設施、文遺保育等方面的發展開展工作,既要確保城市持續發展進步,既能及時配合目前六大片區的改造,盡快共同活化及翻新社區?亦能配合到《總體規劃》與未來分區詳細規劃的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