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3月21日,治安警察局接獲市民報案,稱其遺留一部手提電話在澳門中區某店舖內,折返尋找但不果,懷疑被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0,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和店舖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並於3月22日在提督馬路附近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拾獲有關手提電話,並存放於家中,警員其後於涉案女子住所內起回有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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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女子為約30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