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今日立法會舉行全體大會,議員李靜儀在議程前發言中建議開放次輪長者公寓申請且延續優惠,她表示,社工局早前完成長者公寓首階段申請人的基本資格審核及評分,預計本月中公佈最終的申請及揀樓排序結果,預計今年第四季投入使用,將改善部份長者居住環境及解決“上落樓難”的問題,提升其生活質素,亦是政府進一步落實五階梯房屋政策的重要體現。

李靜儀
李靜儀

她稱,本澳設有全民性質的社會保障制度,養老金加上敬老金以及一系列長者福利,確實有助支撐長者的晚年生活;但隨著老齡化趨勢以及人均壽命延長,不少長者面對著經濟壓力。有年過七旬的長者反映,多年來一直在內地居住、過去12個月並沒有居於澳門,在明知分數較低的情況下,都嘗試申請入住長者公寓,原因是他們都希望能夠在澳居住,有較多親人朋友,但樓價較貴而無法負擔,對於配套及設施較為完善的長者公寓有需求。

不過由於僧多粥少,可能會令一部分有需要的長者期望落空。長者公寓首批759個住宿單位去年合共收到1500多份申請,涉及2200多人,意味著有約700名長者在首階段申請中未獲安排上樓。

長者公寓合共提供1815個單位,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餘下逾千個單位的上樓時間表,同時分析今次合資格但未能上樓的人士的特徵,協助他們在下一輪申請中優先安排入住長者公寓,及早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

同時,由於長者公寓的定價不算低,大家都希望申請首批單位而享有優惠,以減輕負擔。事實上,如果不推出優惠,有關單位的每月使用費達5,400元至6,300元,令部分想申請的長者感到壓力和望而卻步。當局曾表示,對於下一階段長者公寓申請是否再推出優惠暫未有定案,李靜儀希望政府積極考慮對餘下單位同樣推出價格優惠,更好地發揮長者公寓協助長者居有其所和改善出行的目標,實際回應訴求和增加幸福感。

另外,長者公寓位處人口較為密集的社區,該大廈亦將容納大批長者居住,除了目前已公佈的設施,包括長者健康中心、運動室等空間外,政府需要積極研究開拓更多元的設施以及長者配套服務;而儘管長者公寓定位是具有自理能力的人士,但長者仍有可能因突發的疾病或傷患等而需要使用社區照護或支援服務,為此,她建議政府持續完善有關家居支援等項目,確保能關顧長者的健康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曾推算長者公寓在未來幾年的需求情況,部分長者表示未作申請是基於使用費定價較高,或對單位設計和服務配套有不同需求。她建議當局結合現階段申請狀況和所掌握的對公寓項目的意見,進一步研究長者住屋方面情況和做好規劃,以應對老齡社會的長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