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2023年9月5日,司法警察局接獲一名本澳男事主報案,稱於2023年8月24日其接到一名自稱為上海市公安局公安的人士來電,指其登記的內地電話號碼在內地發佈大量非法賭博訊息,要求事主到上海市公安局協查。起初事主拒絕,然而對方表示可協助事主轉線到上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報案。其後,兩名分別自稱為公安及檢察官的人士指事主涉及一宗特大賭博詐騙案,向事主傳送印有其身份資料的“通緝令”及“取保候審”等文件,同時自稱公安的人士與事主進行視頻通話時穿著警服並身在類似公安局辦公室的地方,因此事主相信對方為內地公安且自己涉及內地刑事案件。

涉案證物
涉案證物

其後事主按對方指示,透過社交軟件開啟流動電話“分享屏幕功能”後登入一條連結,並輸入自己的網上銀行資料,包括登入密碼及交易密碼,以配合“資金審查”。事主隨後有所懷疑並向銀行查詢,獲銀行職員告知其帳戶曾轉出685萬港元到三個香港銀行帳戶,方知被騙。

司法警察局資訊罪案調查處展開深入調查,發現當中165萬港元被匯到涉案內地女子名下的一個香港銀行帳戶,事後有關款項已被提現。

2024年4月15日,涉案內地女子經關閘口岸入境時被截獲。經查,其承認應一名不知名男子要求到香港開立銀行帳戶及收取款項,並將開戶資料及提款卡交給對方,對方承諾事後給予帳戶收款額兩成作報酬,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報酬。司法警察局人員查悉有人指示涉案內地女子開立多個香港銀行帳戶,其後涉案內地女子將銀行帳號、網上銀行帳戶及提款卡提供予對方。

司法警察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相當巨額)、清洗黑錢罪及犯罪集團罪將涉案內地女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法警察局嚴正呼籲:市民勿因貪圖報酬而應他人要求開立銀行帳戶或將名下銀行帳戶給予他人使用,以免被人利用作收取贓款、清洗黑錢或轉移不法資金等不法用途而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