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將於8月11日舉行。法人選民可於明天(6月3日)起向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和《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之後才可在是次選委會委員選舉中行使提名權及投票權。
法人選民必須於6月17日或之前,向管委會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以呈報簽署提名表代表的身份資料,提取相當於其界別或界別分組選委會委員數目的提名表;於6月18日至7月2日期間將填妥的提名表交予參選人報名,以行使法人選民的提名權。
行使投票權方面,法人選民須從今年4月8日在職的領導機關或管理機關成員中,選出符合章程規定人數的最多22名投票人,並於7月2日或之前將《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連同由每一位投票人簽署的《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權的聲明書》提交予管委會。
法人選民可於行政長官選舉網頁( www.ece.gov.mo )下載上述的登記表和聲明書,或前往澳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選舉事務接待櫃檯索取(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
管委會提醒法人選民,選派提名表簽署人時,必須確認有關人士為已登記的自然人選民(被登載於今年1月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內的人士),否則,將不獲發給提名表。同時,法律規定每一名自然人選民只能作為一個法人選民的提名表簽署人。
投票人方面,每名自然人選民僅能簽署一份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權的聲明書,否則,該等聲明書無效,而相關法人不得因此更換或替補投票人。
公眾如對選舉程序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866 886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