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2024年7月16日,司警局接獲治安警察局轉交一宗發生在新口岸區一酒店房間的搶劫案。
案情顯示,當日早上內地女事主應首名涉案內地男子相約攜款到案發房間準備兌換,惟因對方表示款項尚未到帳而未能交易,遂離開。其後事主接獲對方通知已有足夠款項,故折返房間進行交易。兌換期間事主突遭次名涉案內地男子以餐刀脅持,首名涉案內地男子即掠去事主59萬港元籌碼並離開房間。
約半小時後,首名涉案內地男子返回房間並表示已將搶劫所得款項輸光,兩人再次以同樣手法脅持事主,劫去112萬港元現金後首名涉案內地男子再度離開房間。約半小時後,次名涉案內地男子帶同事主到娛樂場尋找首名涉案內地男子,在尋獲對方及得悉款項已被輸光後,事主與兩人發生爭執,並於同日下午報警求助。
司警局搶劫罪案調查科人員跟進調查,即場在首名涉案內地男子身上搜獲2萬港元現金,惟兩名涉案內地男子均否認犯罪。
司警局根據調查所得,以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以及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等罪將兩名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