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日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宗舉報,涉及一宗疑似假結婚個案,指本澳女外地僱員李某虛報其女兒的生父為盧某,並已協助女兒獲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治安警察局隨即展開調查,警員在調查中發現五名男女涉案,當中包括兩名男子施某及盧某及三名女子李某、王某及施甲某。於11月9日傳召上述人士到該局協助調查。經查問,李某承認於2000年12月在本澳誕下女兒後,在盧某的同意下,虛報盧某作為女兒的生父,以此讓女兒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其後,李某與施某於2006年7月在內地離婚。盧某承認應其妻子施甲某要求,虛報作為李某女兒的生父,以協助李某之女兒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另發現施某與王某於2006年10月註冊結婚,施某於2011年申請其本人及兒子來澳定居,並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其後,施某與王某於2014年離婚。王某承認於2011年曾作出虛假聲明,以協助施某及其兒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但否認與施某假結婚。施某及施甲某亦否認有關指控。
此外,警員於調查期間,亦發現王某與一名內地男子扈某婚姻狀況存疑,懷疑當中涉及假結婚情況,故傳召扈某到本局跟進。經查問,兩人否認假結婚,但扈某承認自2023年10月兩人分居後,仍依附王某探親簽注多次進出本澳。
綜合調查所得,李某、盧某、施某及施甲某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45條“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李某、施某及王某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施某及王某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6條“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另外,綜合調查所得,王某及扈某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5條“偽造文件、使用或佔有偽造文件”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