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2024年11月13日,司警局接獲路氹城區一酒店保安部透過“酒店業界治安通報機制”通知,指懷疑數名人士在酒店房間內進行不法匯兌犯罪活動。
司警局有組織罪案調查處迅速派員到場調查,成功在上述房間內截獲三男一女涉案內地居民,並即場搜獲145.6萬港元現金、3,300港元籌碼、1本記錄不法匯兌交易資料的記事簿,以及4部手提電話。
經查,四名涉案內地男女每當遇到需要兌換100萬港元以上的賭客時,會即時集資進行兌換並共同賺取犯罪所得,每兌換10,000港元可獲利60至100元人民幣。上述犯罪集團運作至少兩個多月,自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以來共進行不法匯兌80多次,涉款約500萬港元,並從中獲得不法利益達43萬港元。
司警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犯罪集團罪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將四名涉案內地男女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