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實行「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創新管理體制,人事採取組織選派和市場招聘相結合、掛職與任職相結合的多種方式,廣泛匯聚境內外優秀人才參與合作區建設。但也因此衍生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如合作區執委會人員身份複雜,職級不明,常冠以「負責人」身份,薪酬待遇相差懸殊,影響合作區幹部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施家倫提案建議加快完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公務員管理機制。
施家倫指出,目前執委會約700人,包括粵方公務員、澳方公務員(薪酬待遇最高,由澳門特區政府發放)、內地掛職(借調)公務員、市場化招聘員額人員(薪酬待遇較高)、市場化招聘的勞務派遣政務人員(薪酬待遇較低)、以及輔助性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最低),等6種身份,其中,政務人員約占總人數的70%。各種身份人員的薪酬待遇相差極大。
粵方公務員均為廣東省或珠海市派出,提拔晉升由派出單位主導,在合作區的工作表現難以得到原單位認可,職級晉升和薪酬待遇提升「兩頭不沾」。約占總人數70%的政務人員是2021年9月合作區成立之際優中選優留下的橫琴新區時期各部門的業務骨幹,本質上和員額制均為市場化招聘人才,工作內容也與員額制一致,但由於歷史原因,始終以第三方勞務派遣的方式在執委會工作,薪酬待遇差別大的同時,無法明確自身身份認同。
為加快理順合作區人事管理機制體制,激發合作區廣大幹部職工團結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施家倫建議:
1.儘快優化完善執委會現有的粵澳公務員管理機制,明確執委會各部門的職級體系、薪資體系,實行各種身份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考核,逐步強化「合作區公職人員」的身份認同,建立粵方公務員在合作區的晉升和提拔的機制,廣東省、珠海市選派單位應在績效考核、人事選拔中對派出掛職人員予以績效獎勵和優先選拔。
2.加快建立健全激勵合作區幹部擔當作為的工資收入內部分配和福利待遇辦法,儘快推動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中有關「創新人事管理」的要求,加快實現各類公務人員薪酬基本一致,建立符合合作區特點、「同工同酬」的公務員隊伍薪酬體系。
3.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則,在加快招聘員額制人員的同時,做好政務人員和員額制度的有效銜接,給予政務人員同等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