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書涉盜竊630萬法辦

2024 年 3 月 22 日

【澳門晚報消息】2024年3月13日,司法警察局接獲一名男子舉報稱其單位內約值630多萬澳門元的財物失竊。案情顯示,男事主在本澳開設公司,但不常在本澳居住,公司日常資金營運由任職其公司秘書的涉案本澳女子負責。為方便涉案本澳女子按事主指示提取資金作公司營運,其管有案發單位和屋內夾萬的密碼和鎖匙,夾萬內存有公司支票簿、現金、外幣和首飾。事主於3月11日晚與涉案本澳女子失聯,隨即趕返涉案單位檢查,發現夾萬內的現金、首飾、現金支票等折合630萬澳門元的財物失竊,懷疑被涉案本澳女子盜去。

司法警察局搶劫罪案調查科跟進調查,查悉涉案本澳女子早於去年9月已在未獲事主准許下轉移公司的現金支票款項,且有相當巨額賭博紀錄,其於作案後已逃離本澳。

2024年3月20日,涉案本澳女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時被截獲,司法警察局人員於其身上搜獲懷疑為贓款的外幣,折合約值3萬澳門元,惟其拒絕配合調查。司法警察局根據調查所得,以加重盜竊罪將涉案本澳女子移送檢察院偵辦。